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的原因分析和防治
外荡水域由于水位稳定,水深适度,面积大小适宜,十分适宜渔业生产。天然条件较好,特别是城市郊区的外荡,由于城市居民生活污水给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提供了大量的营养,致使鱼(蚌)类生长迅速,渔业高产高效。绍兴的外荡高产荡、精养荡也大量集中在城郊,珍珠蚌养殖也密布于城郊外荡水域。但是近年宋城郊外荡水域经常性地发生大规模的死鱼死蚌事件,仅1996年至2004年的8年间,绍兴市先后发生各类污染死鱼死蚌事件367起,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以上,其中70%发生在城郊外荡水域,经济损失小的数万元,大的上百万元,最严重的有2003年11月24日发生在越城区府山街道钟堰村经济损失达335万元的珍珠蚌死亡案和2004年8月31日发生在镜湖新区灵芝镇水产村经济损失130万元的养殖鱼类死亡案。这些死鱼死蚌事件的发生,给渔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一、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的原因分析
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发生有一定的规律性,大多发生在冬春和夏秋交接时节的凌晨、阴霾天气,现场监测溶解氧低。导致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绍兴近年来发生的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的情况分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气候突变。冬春、夏秋交接时节气候变化较大。从市气象局了解,灵芝水产村死鱼事件发生的这几天,天气阴沉、湿闷,温度变化幅度大,气温日差最大为10.1℃;8月30日至8月31日日平均气温骤降3.7℃,有零星小雨,原先温度较高的表层河水往下沉,下层河水往上升,造成上下层水体交换,加上日照不够,水体因缺少光合作用而导致溶解氧明显偏低。
2.城市综合污水侵入。绍兴市区生活污水的截污率约为60%,剩余的直接或间接进入市区河道,构成城市综合污水。当沿江闸门开启时,水体的拉动就很明显,城市综合污水下泄,流入下游区域造成污染。经调查,灵芝水产村死鱼事件发生前,新三江闸在8月22日、8月23日和8月25日有开闸放水的记录。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分析,水质主要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基本处于Ⅳ类标准值6毫克/升和V类标准值10毫克/升上下;氨氮平均为3.48毫克/升,溶解氧平均为1.30毫克/升,两个指标均劣于V类,养殖场所水质较差。
3.长期的淤泥沉积和养殖污染。城郊外荡水域多为精养高产区,历经多年的养殖,河道底泥淤积较厚,大部分城郊外荡水域河道底泥淤积厚度有1米以上,特别是在网箱养殖区域,由于长期的过量投饲,饲料残渣在网箱底部大量沉积。当上下层水体交换时,底泥上扬,底泥中的有机物大量消耗氧气,致使水体缺氧。
4.养殖生产和防范技术措施不当。主要是养殖密度偏高,城郊外荡水域饵料丰富,鱼类生长速度很快,投放鱼苗种的数量较其它水域多,由于体制因素,部分渔业生产单位没有实行轮捕轮放,经过一段时间的放养,水体中的鱼类养殖密度要远远高于一般标准。有些渔业生产单位缺少风险意识,没有配备增氧机等必要的应急防范设施。
5.附近工业企业废水污染。城郊外荡水域发生死鱼事件的前期和现场检查中,往往发现周边或上游的相关工业企业有超标废水排入河道,如2004年9月份灵芝镇水产村的死鱼事件就发现有浙江金时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大衬布有限公司、绍兴市大荣织造有限公司和中黄集团玻璃瓶厂的超标废水排入河道。越城区府山街道钟堰村珍珠蚌死亡明显的是由于上游绍兴县福全等镇的印染企业排放超标废水引起。
二、城郊外荡大规模死鱼事件的预防
1.加强排污企业管理。渔政、环保互动,查处渔业污染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建立渔政与环保协同作战的互动机制,对排污企业和渔业水域实行巡查制度,充分利用环保陆上、渔政水上;环保监测、渔政鉴定;环保掌握排污企业资料、渔政掌握渔场情况的各自优势查处渔业污染案件。系统掌握渔业水域养殖状况和沿边地区排污企业资料,对沿河工厂企业的“清下水”排放口,应要求高于河水水面,并设立明显标志,以便加强监控,防止偷、漏排行为。
2.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继续加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建立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相适应的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在目前城市生活污水尚未完全纳入排污管网的情况下,应加强同水利部门的联系,及时向渔业生产单位通报闸口的开闸放水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做好防范工作。
3.深化河道“三清”工作。以清草、清淤、清障为主要内容的河道“三清”工作应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清淤工作,运用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市场化经营机制,开展清草清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4.规范养殖行为。按功能主体合理规划外荡水域,开展外荡水域养殖业综合治理,明确养殖水域的等级,全面实行养殖证制度。制订外荡养殖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养殖行为,减轻渔业生产活动造成的自身污染,杜绝养殖废水对环境、生态的损害。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渔业的无公害、环保型生产。
5.健全应急预警体系。完善和启动渔业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举报系统、快速反应机制、日常巡查制度和排污企业档案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事后处置为预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建立渔业资源评估制度,确保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